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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治理技术 如何才能实现钢铁烧结机头烟气超低排放?

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对烧结烟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制规定,将烧结机头烟气、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由特别排放限制20 mg/m3 ,50 mg/m3 ,100 mg/m3修改为10 mg/m3 , 35 mg/m3 , 50 mg/m3 ,并规定所有具备条件的钢铁企业按区域分别于2020年、2022年、2025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由此,我国将全面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钢铁烧结在内的非电领域实施“超低排放”治理将成为大势所趋。
据了解,烧结是钢铁生产的重要工序,一方面,高质量的烧结矿能够提高高炉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烧结是钢铁联合企业的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铁、磷、除尘污泥、除尘灰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绝大多数含铁废物都能作为烧结生产原料重新回到生产流程中。
由于烧结过程中使用多种原燃料,因此,烧结烟气成分比燃煤锅炉烟气复杂,烧结机头烟气污染物排放量占比大,颗粒物、SO2 , NOX排放量分别占钢铁厂排放总量的40%, 70%, 50%以上;同时,烧结烟气中含有SO2 , NOX, HF、重金属、二噁英等多种有害气态污染物及含铁粉尘、重金属等固态污染物,对环境危害极大。因此,全面控制烧结烟气中的颗粒物、SO2 , NOX等多污染物排放已经成为钢铁企业控制污染的重点工作。
与燃煤电厂相比,包括钢铁在内的非电行业对我国污染排放贡献越来越大,钢铁企业的环保治理相对比较落后,排放标准相比燃煤电厂也较为宽松。钢铁企业要在短时间内实现全面提效改造,实现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十分艰巨。
随着国家标准对烧结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不断修订和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针对烧结烟气的特殊性,要想实现烧结烟气超低排放,必须结合钢铁企业的实际情况,采用最优的治理方案对尘一硫一硝进行综合治理,实现多污染物的协同处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烧结烟气的超低排放问题。从目前各种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来看,实现钢铁烧结机头烟气超低排放,主要有以下4种技术路线:
①高效静电除尘器+活性炭脱硫脱硝一体化装置+布袋除尘器工艺;
②高效静电除尘器+烟气加热装置+中高温SCR脱硝装置+烟气换热装置+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装置+湿式静电除尘器+选装脱自装置;
③高效静电除尘器+烟气加热装置+中高温SCR脱硝装置+烟气换热装置+高效脱硫除尘除雾装置(尘硫一体化装置);
④高效静电除尘器+烟气加热装置+中高温SCR脱硝装置+烟气换热装置+MEROS干法脱硫装置+布袋除尘器工艺。
对于烧结烟气来说,无论是除尘技术,还是脱硫工艺,都已十分成熟,也形成了一整套的技术路线,只要技术选用合理、设计规范、工程质量过关,完全可以实现钢铁烧结烟气的超低排放,显著削减钢铁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