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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2020年污水处理任务 沈阳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03 点击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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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城市污水系统运行问题,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系统谋划、突出重点、保障应急、适度超前、留有余量的原则,优先解决市民关注的生活污水直排外溢等热点问题,构建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系统,全面提升城市污水设施承载力。到2025年,依托浑河、蒲河两大流域,南污、新北污两大污水处理中心框架基本形成,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问题得到根本解决,达到全国先进城市水平。

    (一)城市污水实现全处理。全市共形成万吨以上污水厂29座,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41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平均安全系数达到20%,旱季污水(340万吨/日)全部处理,消除污水直排现象。雨季混合水处理能力得到增强,老城区合流制地区溢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污水应急调配能力全面提升。在中部8座污水厂(处理规模305万吨/日)实现应急检修调配基础上,外围8座污水厂(处理规模61.5万吨/日)形成3组应急检修调配通道,污水处理厂能够按标准实现正常检修和处理应急事故的及时调配。

    (三)厂站网间能力实现平衡。泵站与管网输送能力相对一致,污水厂处理能力略大于区域污水产生量,长白岛、东贸库、于洪新城、卫工明渠沿线、白塔堡河沿线、细河沿线等地区污水外溢现象有效解决,污水高水位运行状态基本解决。

    (四)城市污水基本全收集。配合城市发展建设,曹仲/满融、平罗/造化等管网不完善和空白区域管线逐步补全,管网瓶颈/断头节点问题得到彻底消除,污水收集能力进一步提高。

    (五)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显著提高。管网内垃圾、沉积物显著减轻,外水混入情况基本消除,雨污混接现象明显改善。智能监控手段初步实现,厂网站之间形成协调联动,城市“下水道”畅通运行。

    二、工作任务

    围绕“厂、站、网、控、安、运”6个方面,重点开展23项工作,实施53项工程,估算总投资39亿元。

    (一)污水处理厂建设方面。共计新、扩建污水处理厂13座(总新增能力126.5万吨/日)。

    1.2020年实施新、扩建7座污水处理厂(新增102万吨/日、配套管线6.5公里),估算总投资35.7亿元。

    (1)扩建南污三期。利用南污西侧地铁保障房土地21公顷,建设南部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规模50万吨/日。项目估算总投资12亿元,全部为建设费用。工程计划2019年11月启动前期工作,2020年3月底前完成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及各项前期工作,2020年4月工程进场施工,2021年6月底前达到通水试运行条件。(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局、地铁集团、苏家屯区政府)

    (2)扩建北污二期。利用三、四环之间丹阜高速东侧于洪区土地约48公顷(可建设总规模80万吨/日),先期按40万吨/日建设,同步配套进水管线6.5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18.65亿元,其中污水厂建设12.8亿元、配套管网3.4亿元、征地拆迁2.45亿元。工程计划2019年11月启动前期工作,2020年8月底前完成调规,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征地拆迁和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工作,2020年11月工程进场施工,2022年6月底前达到试运行条件。(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于洪区政府、水务集团)

    (3)扩建永安二期。扩建规模3万吨/日,估算投资1亿元。工程计划2020年3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2020年4月进场施工,2020年12月底前达到试运行条件。(责任单位:于洪区政府)

    (4)扩建朱尔二期。扩建规模0.5万吨/日,估算投资0.45亿元。工程计划2020年3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2020年4月进场施工,2020年10月底前达到试运行条件。(责任单位:大东区政府)。

    (5)扩建道义四期。扩建规模4万吨/日,估算投资1.3亿元。工程计划2020年3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2020年4月进场施工,2020年12月底前达到试运行条件。(责任单位:沈北新区政府)

    (6)扩建新民屯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1.5万吨/日(总规模按10万吨/日控制),估算投资0.8亿元。工程计划2020年3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2020年4月进场施工,2020年10月底前达到试运行条件。(责任单位:铁西区政府)

    (7)新建红菱污水厂。建设规模3万吨/日(总规模按5万吨/日控制),估算总投资1.5亿元。工程计划2020年3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和土地征收,2020年4月进场施工,2020年12月底前达到试运行条件。(责任单位:苏家屯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2.2025年前再新扩建6座污水厂(预计新增能力285万吨/日)

    根据区域发展和目前实际情况,2020年计划开展扩建新建6座污水厂前期工作,根据区域污水量增长情况陆续启动建设,202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1)扩建东污二期,扩建规模拟定5万吨/日。(责任单位:水务集团)

    (2)扩建桃仙二期,扩建规模拟定6万吨/日。(责任单位:浑南区政府)。

    (3)扩建虎石台南二期,扩建规模拟定2.5万吨/日。(责任单位:沈北新区政府)。

    (4)扩建苏家屯三期,扩建规模拟定5万吨/日。(责任单位:苏家屯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5)建设苏家屯文旅小镇污水厂,建设规模拟定5万吨/日。(责任单位:苏家屯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水务集团)

    (6)新建手机园污水厂,建设规模拟定5万吨/日。(责任单位:沈北新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3.关停夹河污水厂(4万吨/日)

    2020年完成夹河污水厂关闭性方案,结合南污三期工程建设,适时关停夹河污水厂,将其承担的污水转输至南部污水厂。(责任单位:浑南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和平区政府)

    (二)污水泵站改造方面。

    改造泵站29座,改造泵站进出水管线3.45公里。

    1.实施污水泵站安全运行建设。对目前29个暂无二路电源的污水泵站配备可靠应急电源,其中有条件的16个泵站要接驳双回路电源,暂时不具备条件的13个泵站在厂内要常备柴油发电机组。同时,全面排查泵站控制室安装摆放情况,将地下控制室全面转移至地面以上。计划2020年3月底前开工,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水务集团、各相关区政府)

    2.改造泵站进出水管线。改造新开河截流管线、松山路泵站、滑翔泵站出水管线,改造管网约3.45公里,估算总投资6600万元。计划2020年3月底前开工,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水务集团、于洪区政府)

    (三)污水管网建设方面。

    新建改造管线85公里。

    1.打通断头、瓶颈节点工程。打通沈河东部地区,和平区长白地区、满融领事馆路,沈北新区太平洋工业园,浑南区新南站地区等断头管网19处,长度约12.3公里,估算投资4246万元。打通大东区合作街、东建路、工农路、小河沿路,皇姑区黄山路,沈北新区蒲北路过河段等瓶颈节点6处,长度约6公里,估算投资3400万元。均计划2020年3月底前开工,2020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相关区政府)

    2.补齐管网不完善和空白区域管线。实施辽沈二街、平罗造化、白塔堡河沿线地区管网建设,长度约6.9公里,估算投资7435万元。实施范家坟村、细河、北沙河等沿线截污管网建设,长度约60.2公里,估算投资1.26亿元。计划2020年3月底前开工,2020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相关区政府)

    (四)污水设施管控方面。

    1.抓紧实施雨污混接调查和改造工作。在对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情况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编制雨污混接改造计划,全面开展雨污混接改造,做到摸清一片、改造一片,逐步消除雨污混接现象。计划2019年年底完成摸底调查工作,2020年全面实施。(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水务集团、各相关区政府)

    2.启动污水系统智能监控平台建设。在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线、泵站进出水管线、污水干线等主要节点安装智能监控设备,实时监测管道内污水流量、水质变化,对污水系统突发事件进行追根溯源,为污水厂间的应急调配提供依据。计划2020年4月底前开工,2020年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水务集团、各相关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

    (五)污水应急安全转输方面。

    1.建设应急调配管线。2020年实施怒江北—道义应急调配管线建设,长度约1.2公里,估算投资870万元。计划2020年3月底前开工,2020年6月底前完成。另外开展虎石台南—虎石台北—蒲河北、桃仙—苏家屯、道义—北污二期3条应急调配管线前期工作,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实施,202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责任单位:皇姑区、于洪区、沈北新区、浑南新区、苏家屯区政府)

    (六)污水系统运营方面。

    1.开展全市污水管网清掏专项行动。编制污水管网清掏计划,逐步疏通既有污水管线,提高管线使用效能,聘请第三方团队监督疏通效果。该项工作需持续推进、长期坚持。(责任单位:水务集团、各相关区政府)

    2.开展污水处理收费成本监审工作。每年对污水处理厂的财务资料及各项成本列支项目逐一认定,审核污水处理成本,并根据年污水处理总量测算污水厂的单位定价成本,为政府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该项工作需持续推进、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水务局、财政局)

    三、资金安排

    考虑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性以及污水管网的系统性和区域性,污水厂及配套管线建设采取特许经营方式。

    泵站进出水管网、断头/瓶颈节点改造、补齐不完善区域管网、城中村污水收集管网、增设二路电源按照财政体制市区分别投资。

    财税独立区的建成区及周边水体沿线截污管线、应急调配管线、智能监控设施建设市区政府按照1:1比例投资。

    按上述原则,2020年污水项目估算总投资18.56亿元,其中:采取特许经营方式融资15.05亿元、市政府投资1.96亿元、区政府投资1.55亿元。市政府投资1.96亿元中,2020年计划投资1.67亿元,2021年投资2940万元(工程尾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沈阳市污水收集处理补短板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营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及相关区政府主要领导。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主要领导兼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所负责的项目,明确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具体建设方案,细化时间节点,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设项目,建立健全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合力。

    (三)加快审批工作。由市营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参照正在制定的排水防涝二期二批项目模式办理相关手续。由各相关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污水设施建设项目临时占用土地工作。

    (四)加强资金保障。将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项目列入年度城建投资计划。项目资金通过特许经营、市区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等方式多方面筹措。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充分使用好建设资金,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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